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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浦镇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返回上页

2014-05-07

各村、公司、社区工作站:
《月浦镇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实施意见》中明确的任务要求,全面启动实施2014年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总体要求
2014年月浦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我镇工作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强化体制建设、强化属地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切实遏制和减少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事故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指标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三项建设
1.着力加强机制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镇安委会建设,充分发挥我镇安委会(安委办)统筹、协调、组织本地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足配强安管所人员和日常监管所需的设施装备。二是各村、公司、社工站必须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委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配备各村、公司、社工站安全专(兼)职干部。
2.着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宝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优化安管所的人员结构,配足配强安全管理和专业检查人员。督促、支持村、社工站和公司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好配强安全干部。二是进一步加大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村、公司、社工站安全业务指导,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提高发现和处置事故隐患的能力。三是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维护安监系统良好形象,促进工作效能提高。
3.着力加强保障建设。一是加强安管所的经费投入,配备必要工作设备,特别要加大对经济薄弱村和无经济来源居委的经费投入,确保工作开展正常。二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发挥行业组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第三方作用,使其成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力支撑。三是根据“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在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经营、道路交通运输、金属冶炼等行业推行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四是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切实调动安全干部和检查队员积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心,提高工作效能。
(二)进一步落实三个责任
1.着力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一是健全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安全监管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二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和专业监管。
2.着力加强属地监管责任。一是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意见》(沪府发〔2013〕76号),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二是各村、公司对区域内利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及厂房引进的工业项目,要加强事先管控,严格执行厂房建设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审查。村级集体资产的出租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审查、谁签字”要求,严格安全生产审查备案、登记上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出租。三是要强化对村、公司、社工站安全监管履职考核,将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推动村、公司、社区工作站安全管理责任。
3.着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告知制度,下发《宝山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告知书》,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应履行的义务,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台帐。二是做好与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重点使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或安全承诺书,切实推动企业安全责任落实。
(三)切实加强三项重点工作
1.着力强化危化监管。一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备案,整改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监管工作,建立重点危险化学品使用监管单位名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已达标的危化生产、储存、使用企业配合市局开展复评工作,督促危化重点使用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
2.着力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一是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备案工作,开展新一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核查工作。二是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性检测工作,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单位抽样检测、职业病发病单位和信访处理单位、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开展监督性检测工作。三是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按照相关审批程序和规范,逐步提高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质量。
3.着力强化小微企业安全监管。一是制定小微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明确小微企业监管原则、范围、职责、要求。二是开展小微企业复评工作,复评结果列入监管档案。三是根据复评结果,分别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促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逐步构建小微企业长效监管机制。
(四)切实加强四项基础工作
1.着力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发现机制、整治机制、责任机制、督办机制,坚持滚动排查、滚动治理,抓住重点、跟踪推进,保证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二是将企业自查自纠隐患作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严格督促企业加强事故隐患的日常排查和自查自纠,并按有关要求定期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镇安管所。三是要充分发挥村、公司、社工站的安全监管作用和群众优势,结合城市网格化管理,完善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机制。四是按照“谁拥有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三级挂牌督查,实施全程跟踪、全程指导、全程督查,各级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率达到100%,真正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过、隐患整改不达标不放过、制度不健全不放过。
2.着力强化检查工作。一是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检查计划,推进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二是加强事前检查,突出重要节日、重大会议(活动)、高温酷暑、台风汛期等重要时段的专项检查。积极推行“分级监管、各有侧重,有分有合、重在落实”的安全监管模式,调整镇级重点监管单位,明确各村、公司、社工站各自重点监管单位,并建立“一企一档”,实行动态监管。三是按照“属地单位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处置”原则,由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联动,职能部门负责执法处置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重点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危化品和冶金、钢结构等高危行业、领域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摸清区域内违规违章建筑现状,建立台帐,制定年度拆除计划,消除存量、严控增量。四是建立安全监管联席会制度,加强对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人员密集场所联合监管,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重大隐患限期不整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有严重社会影响事故的单位列入黑名单,定期公布。五是事故隐患上报制度,在日常监管区域检查中,发现一时难以整改,隐患较大的企业,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请求上级监管部门加强对隐患单位的督改。
3.着力推进标准化建设。一是细化标准化推进工作方案,明确我镇的推进任务,加强对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动员培训、跟踪指导。二是要根据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工作,年内完成所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标准化申报评级,30家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小企业)标准化申报达标工作。
4.着力强化教育培训。一是组织开展好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及早制定方案,及早动员部署,努力营造全社会安全生产关注声势。二是加强与媒体合作,宣传安全发展理念,不断提高公众“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意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三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示范村、社工站、公司创建活动,制定创建评比标准,努力树立基层一线安全监管工作典型,推动我镇村、社工站、公司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不断夯实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基础。四是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改进培训形式,优化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全面完成1000名农民工培训任务,切实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五是继续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特别要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培训率,突出重点、注重质量,杜绝无证上岗现象。六是深入开展安全检查人员和村、公司、社工站安全干部、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能力。七是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三级教育”,坚持开展“班前三分钟”安全教育、“反三违”和“三不伤害教育”,以及岗位应知应会教育,不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月浦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8日